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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倘虽然已经走了,但是官司还没有结束,回顾这五年来案件的进程,不得不说,我国的法律存在着一个巨大的漏洞,而这个漏洞也正被一些交通事故中的老赖所利用,那就是当事故发生后到判决书生效前这一段法律空白期。
众所周知,王倘是在2013年10月19日被撞,被撞后,家人为救其性命,倾家荡产四处借钱的救她,根本没有时间顾及官司的事,在那种情况下,就是时间和生命的一场赛跑。可是出事后肇事司机却不是想着怎么去医治病人,而是想撞的是否严重,如果不严重,那么先行垫付医疗费也是有可能的,可一但得知撞的比较严重,那么肇事司机第一想到的就是怎么去转移资产,这种现象在王倘一案中体现的淋漓尽致。
当肇事司机陈小敏得知王倘撞的很严重后,出事后的第三天,即2013年10月22日,就和其丈夫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中还设置了十万元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可是奇怪的是,在出事后的第三个月,陈小敏和其丈夫又复婚了,更奇怪的是,没过多长时间,陈小敏和其丈夫又离婚了,这样在出事后反复离婚又复婚,肯定是不正常的,之后有知情人士提醒,这有可能是其在转移房产,所以才这样反复离婚复婚又离婚。
法院在审理陈小敏丈夫周艳兵时,法官当庭询问其对转移资产行为是否认罪,陈小敏丈夫却当庭否认,其表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到法院判决书生效前,这段时间财产的转移不能认定为是转移资产,而山阳区人民法院在王喜科当执行局局长时也是认为这段时间的转移资产不能认定为转移资产,试想一下,这就是当前交通事故中老赖为什么这么多的原因了,那就是出事后到法院判决前这一段时间,他们有足够的时间进行财产转移,而法院却可以不认定其为转移资产。
幸好检察院能够客观的看待问题,没有死板的去照本宣科,果断对陈小敏的丈夫进行了批捕。
这个法律空白期,给被执行人提供了充足的时间去转移资产,而是否认定其是否违法,法院的态度也很暧昧,在本案中,法院是偏向于肇事司机的,认为这不属于转移资产,而检察院能够站在客观公正的角度去思考这个问题。
王倘没有看到法律的结果,但其遗体仍然在91中心医院太平间,静静的等待着法律给予公正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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