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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因交警部门到内部停车场、甚至家属院内以“车头朝向不对”为由进行贴单罚款引起了舆情关注,被质疑“滥用权力”。当天下午,市交警支队回应称,系“少数警务人员法律意识不强”所致,并表示“在当月的绩效考评上,要对他们进行扣分”。5月29日,大河报披露:法制部门已经介入。
6月2日,大河报再次爆料:正是因为交警部门推出所谓的“绩效考评”,将基层警务人员的收入与罚单开具多少结合,才出现了乱贴单的情况。同时,舆情发生后,也有基层民警在网络上叫苦:在绩效考评中,国家给交警们发放的有害补助都可能会因为没完成贴单任务而扣发。
老断有话说
老断看了相关报道和专业人士分析,有两个问题明显可以证明无论以“车头朝向不对”为理由进行的处罚,还是对基层交警进行和贴单挂钩的绩效考评都是违法违规的。
首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并没有规定车头必须一个朝向停车需要被罚,而交警部门并没有立法权,所以《焦作城市道路车辆停放规范》并不能成为处罚依据;另外交警部门无权在路外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因此内部停车场和小区内部并不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条。所以交警部门无论是以“车头朝向”不对进行处罚,还是在内部停车场进行贴单,都于法无据。
其次,《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第11条规定,行政执法经费应当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禁收费罚没收入同部门利益直接或者变相挂钩。行政执法机关不得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行政处罚指标。所以将贴单多少对基层交警进行绩效考评,也是违规的。
老断深信,被罚单任务逼的四处贴单的基层交警,是无权制订“绩效考评”办法的,他们也不敢理直气壮地去要求此前被扣发的各种补助的;被罚的心惊内跳的车主,多数是没有精力象报道中那样以俩单位跑6趟、折腾俩月才被受理复议这样的精力是折腾的。所以,既然扣罚违规、处罚无据,交警部门也认了错,那么是不是应该主动核实一下哪些车主是被冤枉了,通知人家处罚取消、或已经交钱的直接到交警队取钱呢?既然扣除基层警务人员的补贴是违规的,是否应该不用人家要,直接给人家返还到工资卡上呢?
但是很遗憾,对于沸沸扬扬的舆情,如今半个月过去了,公众迄今为止看到的,还仅仅是“可以申请复议”和“要对相关民警进行绩效考评扣分”,而对于涉及到数百名基层民警有害补助随意被扣、更多市民被违规处罚这两件事情如何处理,则再未见到任何回应和行动。我甚至很担心,会不会在舆情平息过后一切如故。被贴过单的业主还得乖乖去交钱,被扣发的基层交警还得再承受绩效考评的折磨,直至催生出下一轮疯狂贴单呢?
老断很是担心。所以,老断很是希望交管部门给出明确的说法,不要让事情就这样虎头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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