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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需要做二次手术,什么时间去做伤残鉴定?是一次手术后,还是二次手术后?
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
《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对这一问题已经很明确。该规定第3.2规定:“评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何时为治疗终结?《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第2.7规定,治疗终结是指临床医学一般原则所承认的临床效果稳定。经验性做法是腿部伤害3个月,头部伤害的6个月后到鉴定部门咨询具体的鉴定时机。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接受个人委托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8667-2002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相关规定解答如下:
第一,伤残鉴定时间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
第二,伤残鉴定部门一般不接受个人委托,因此可申请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人民法院、律师事务所委托鉴定。
三、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是多久?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综上,具体是一次手术后做伤残鉴定,还是二次手术后做伤残鉴定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如果二次手术的间隔时间较大,可以在一次手术出院后委托律师事务所来做伤残鉴定,二次手术后做,手术费待实际发生后可向对方主张;如果二次手术的间隔时间短,也可以等二次手术后再进行伤残鉴定,将费用一次性主张,协商不成的,可委托律师根据责任认定书起诉索赔。天津国晖律师,法律咨询电话: 13512097015,微信同号。加微信,可免费在线咨询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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