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作外国语中学被曝光!律师表示校方不合法!

[复制链接]
查看: 8184|回复: 16
7白金站友
9813/10000

288

主题

255

帖子

9813

积分

白金站友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9813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4-8 09:4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焦作网友“tome”在焦作政府在线上发帖称,他的孩子在焦作市外国语中学上高一,由于孩子不小心将老年手机带到课堂上就被学校开除,他恳请学校给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



【发帖】孩子带老年机入校被开除 恳请学校给一个改正机会

近日,焦作网友“tome”在焦作政府在线上发帖称:我是焦作市外国语中学高一学生的家长,我请求您听听我的申诉,我的孩子因为不小心带了老年手机去学校,在课堂上没有用,只是响铃了就被开除。

“这个事情对我们家庭和孩子造成了重大影响,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 孩子拿手机虽然有错,但在我们看来绝达不到被开除的地步,学校也没有给孩子一个改正的机会,这样直接把未成年人推给家长和社会,导致至今孩子无学可上。教育不能一竿子打死吧。”

言辞中,该家长恳请学校给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学校】只是劝退保留学籍 对于学生是否累犯可去教育局咨询

4月1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来到焦作市外国语中学,该校办公室廉(音)主任 和德育处赵副主任接待了记者。

赵副主任称,德育处的职责是代表学校制定学校的管理规定。此次“开除”学生事件,德育处也是根据高一年级提交的处罚决定为依据,代表学校下发了“劝退”通知。“家长所说的开除,其实表达不准确,实际上是劝退,劝退的学生学校仍为其保留学籍,这类学生可到其他学校借读,还可以参加高考。”

当记者询问该学生是初犯还是累犯时?赵副主任在查看了电脑记录后,表示,他也不是十分了解情况,并称可以把高一年级组长和学生班主任叫来询问下情况。随后,赵副主任从办公室出去一趟回来后称,该学生班主任正在上课,高一年级组长也不在学校。

这时,该校办公室廉(音)主任走进办公室告诉记者,此事,焦作市教育局已经作了回复,如果记者想了解情况,可到焦作市教育局咨询。


【教育局】 如家长觉得对学校处理过重 可向学校申请复议

随后,记者到焦作市教育局了解情况。焦作市教育局高等教育科相关负责人称,普通高中教育已经不属于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校方的规定及纪律要求,有权利对学生进行处理。这位家长如果觉得学校处理过重,可以向学校申请复议。

针对此次外国语中学学生带老年机到校被劝退一事,该负责人称,学生犯规,首先是从家长犯规开始的。学校明确规定不允许带手机,也曾召开家长会三番五次要求,但该生仍然带手机到校,还带到教室,从此看确实影响了教学。

对于记者提出的该生到底是初犯还是累犯遭学校劝退的问题,该科长并未明确回复。

【律师】学生携带手机就劝退不合法

记者通过搜索发现,2012年2月8日更新执行实施的《河南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九章第三十二条规定,对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要加强教育,并给学生有改正错误的机会。对极少数严重违反校规校纪的学生,学校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勒令退学和开除学籍的处分,处分决定予以公布并告知学生及其监护人。对学生做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学校须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学生如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可向学校申请复核,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的李瑞丽律师。李律师认为,作为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但焦作市外国语中学在行驶学校管理权力,对学生做出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时,应该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因为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就劝退,于法无据,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携带或使用手机行为属于应该劝退、剥夺受教育权的行为。

其次,该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学校因其携带手机到课堂就对其劝退,剥夺该生在该校的受教育权力,可能该校的这个举动会使该学生的整个人生发生变化。从校规合理性出发,也要求学校制定校规要适当,不能过于严苛,在达到管理目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伤害。对于此事学校完全可以通过加强教育、加强管理等软手段进行解决。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无感无感
排名
11426
昨日变化

484

主题

1229

帖子

5万

积分

开国元老

Rank: 6Rank: 6

积分
52761
沙发
发表于 2019-4-8 10:1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我想请问外国语学校校长:如果是你的孩子或者是你属下教师的孩子犯同样的错误,你会劝退或者开除吗???请你给孩子一个改过的机会,给孩子一个美好的未来,好吗???
7白金站友
4898/10000
排名
7777
昨日变化

20

主题

109

帖子

4898

积分

白金站友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4898
QQ
板凳
发表于 2019-4-8 10:29 | 只看该作者
其实看了之后就清楚了,
因为带手机就开除?没有这样的规定,有违教育法;
学校说是“劝退”,为什么?学习不好呗。学习不好,怕影响学校升学率,只好找个借口罢了。
如果在学校即便是个中等生,也不会被劝退的。就这么回事。
以上纯粹是个人猜测,但愿妥善安排好学生以后的就学事宜。
8钻石站友
10095/30000
排名
47
昨日变化

0

主题

74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0095
地板
发表于 2019-4-8 11:29 | 只看该作者
因为带手机就开除?没有这样的规定,有违教育法;
学校说是“劝退”,为什么?学习不好呗。学习不好,怕影响学校升学率,只好找个借口罢了。
如果在学校即便是个中等生,也不会被劝退的。就这么回事。
以上纯粹是个人猜测,但愿妥善安排好学生以后的就学事宜。
快乐生活每一天!!!
7白金站友
1567/10000
排名
6163
昨日变化

22

主题

166

帖子

1567

积分

白金站友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567
QQ
5#
发表于 2019-4-8 12:26 | 只看该作者
学校和老师是教书育人的,不是执行规章的,如果脱离了这个本质,还是关门吧,因为你没有起到教育的目的。你以变成了阎王殿,因为法院还给人以悔过。。。。。。
7白金站友
2782/10000
排名
3312
昨日变化

3

主题

135

帖子

2782

积分

白金站友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782
6#
发表于 2019-4-8 23:17 | 只看该作者
感觉带个手机就开除 是不是惩罚有点过了 ?而且 总感觉这个规定好奇怪 带手机就一定影响学习吗 这个还是要看学生的自觉性吧 有时候手机还是挺有用的  夜自习放学回家 万一遇到紧急情况 报警都没有工具  
4高级站友
473/500
排名
3312
昨日变化

13

主题

46

帖子

473

积分

高级站友

Rank: 4

积分
473
7#
发表于 2019-4-9 08:29 | 只看该作者
只要不是大奸大恶之徒,不要谁一犯错,就给一棍子打死了。毕竟孩子都还小,没有几个人是不犯错误顺利长大的,
7白金站友
2645/10000
排名
11426
昨日变化

13

主题

36

帖子

2645

积分

白金站友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2645
8#
发表于 2019-4-9 16:25 | 只看该作者
木法说
仰天长叹...........
8钻石站友
15856/30000
排名
111
昨日变化

128

主题

1528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5856
9#
发表于 2019-4-10 20:18 | 只看该作者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的李瑞丽律师。李律师认为,作为学生应该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但焦作市外国语中学在行驶学校管理权力,对学生做出劝退或开除学籍处分时,应该具有合法性与合理性。因为学生携带或使用手机就劝退,于法无据,没有法律法规规定携带或使用手机行为属于应该劝退、剥夺受教育权的行为。

其次,该学生属于未成年人,学校因其携带手机到课堂就对其劝退,剥夺该生在该校的受教育权力,可能该校的这个举动会使该学生的整个人生发生变化。从校规合理性出发,也要求学校制定校规要适当,不能过于严苛,在达到管理目的情况下,尽量减少伤害。对于此事学校完全可以通过加强教育、加强管理等软手段进行解决。
非常赞成并且支持该律师的精彩回答。包括学校及教育局哪位科长应该多看一看律师的解答。多一些普法知识,毕竟现在是依法治国的新时代,不是那个学校,哪个单位随便的制定出格的所谓规章制度了。
8钻石站友
11298/30000
排名
11426
昨日变化

30

主题

658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1298
10#
发表于 2019-4-11 09:05 | 只看该作者
教育部门还是管管吧,不然过几天就会有学生因为放屁被开除的,学校还振振有词的说,我校明文规定,不准放屁,该生当众放屁,引起公愤,故开除!!
先是尖锐的批评不被允许,之后温和的建议也无法接受,然后调侃也不行,大家只好沉默,后来沉默也不行了,大家必须赞美,最后他们把赞美得不起劲儿的人也抓起来了。唉,当时的苏联太黑暗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