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温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职务侵占案件,一家民营企业的普通采购员,竟然在短短两年内侵占公司资产达1700多万元,着实值得我们企业管理者来进行反思。
初露端倪
2020年12月,温县公安机关接到辖区内一家食品公司报案,称公司采购员周某涉嫌诈骗公司财物,接到报案后,侦查人员迅速对周某展开调查。 调查后得知,2000年左右,年仅20岁的周某进入该公司工作,2018年7月转岗至采购部担任采购员,负责对接20多家供应商,公司需要采购原材料,不管金额多少,都是让其打白条将钱直接提取给他,原材料的质量、价格的高低、采购的多少基本都是由其掌控。 因在公司工作时间长,又受到公司领导的信任和重用,周某逐渐飘飘然,不但没有心存感激,敬业奉献,反而在和金钱打交道的过程中迷失了自我,私欲逐渐膨胀。
纸终究包不住火,2020年9月,公司财务部门审计时发现周某“打白条”借款很多,便催促周某平账,周某拖到年底也未按照财务要求“撤白条”,同时又拿出更多报账条,这引起了财务人员的注意和怀疑。 公司财务总监李某随即安排采购部副总经理张某配合财务部门进行账目核查。不查不知道,一查竟然发现仓库提供的入库单和财务保管的入库单签名不一致,金额出入巨大,并且在周某负责的供应商指定结算账户中竟出现周某妻子、母亲及朋友等人账户。 公司立即安排财务总监针对上述情况找周某谈话询问,周某起初承认了其通过伪造票据骗取公司采购款的事实。公司念其是老员工,且初犯,也为了挽回损失,给周某几天时间归还款项,然而周某仅退还了10万元,同时与公司商量去郑州卖房筹款。因周某骗取数目过大,被害公司担心其隐匿逃跑,所以随即报警,公安机关很快介入案件调查。
挥霍殆尽
如此巨大的金额,对一名企业的普通职工来说,都花销在哪里了?原来,周某自2018年夏天便开始参与网络平台赌博,起初尝到一点甜头,就开始疯狂网贷下注,高峰期时周某手机上有70多个网贷平台,但最终周某输得一败涂地。为补上这些窟窿,周某打起了公司采购款主意,同时也想利用这些款项在网赌平台上翻本。
“他一个月工资也就3000多元,去年年底,我们搬到新房(系小产权房)居住,他从来不跟我说钱上面的事,只说这房子是他全款购买的,放心住就好了。另外在温县、郑州还各有一套房产,我名下的一辆车也都是他全款买的。”周某的妻子说。 周某不断骗取公司财产进行赌博,稍有回款便用之为家人购房置车。为避免家人起疑,周某说这些钱都是他投资赚来的。周某还幻想着,只要把赌博的钱翻倍赢回来,就可以补上侵占公司财产的漏洞。殊不知“十赌九输”,最后只会让自己陷入万丈深渊。 2020 年12月13日公司到公安局报警后,温县公安局于当日立案侦查,并在该公司将周某抓获。周某因涉嫌诈骗罪于次日被刑事拘留,2021 年1月19日被逮捕。 2021年7月1日,温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向法院提起公诉。温县人民法院于同日立案,并依法适用认罪认罚普通程序,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8 年 11 月至 2020 年 12 月期间,被告人周某利用其担任河南某食品公司采购员的职务便利,通过修改、伪造入库单、提供假支付结算账号的方式骗取公司 1738.824万元用于网络赌博、个人挥霍。公安机关查封周某使用违法所得购买的房产4套、车辆一辆,同时冻结周某银行卡内资金 3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关于辩护人辩称被告人有自首情节的意见,经查,周某系相关负责人找其谈话才承认骗取公司采购款的事实,其不属于自动投案,辩护人的该该辩解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周某能如实供述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罚。公安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依法处置后所得款项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被告人应继续退赔。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法院予以采纳。 温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周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公安机关冻结的周某银行存款及孳息,以及查封的房产、车辆依法处置后所得款项,发还被害单位,不足部分责令被告人继续退赔。 来源: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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