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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日,咱们大焦作就要正式挤身“限行城市”之列了。从网络流传文档、到网络辟谣高潮,再到官方正式发布通告限行成真,焦作这几天几乎上演了一次反转、再反转的大戏!
然而,今天早上,老断本想写一篇关于限行的法律思考性文章。在网络上搜索相关资料时,却突然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难道,咱们大焦作在今年元旦,就已经决定机动车长期限号限行了?
看清楚了没:《中国物通网》2018年1月3日的文章《【最新规定】2018年河南这些城市限行限号》。其中,关于焦作是这样写的:焦作:自2018年7月2日起每周一至周五7时至21时限行,法定节假日不限行。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1和6的机动车周一限行、2和7的周二限行、3和8的周三限行、4和9的周四限行、5和0的周五限行。因法定节假日放假调休而调整为工作日的周六、周日,按对应调休的工作日限行。
是滴!就是这样滴!如果不是这家网站在焦作发布限行通告上,临时修改了网站服务器,并把焦作加了进去,应该就是这样滴----2018年1月其实就做好了7月2日限行的准备。不过,不管真相是什么,反正是----限行定了。你就是反对,也是反对无效!
对了,最后告诉朋友们一点:限行通告说是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制订的。但是----
根据网络查询,最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最后修订时其实也是去掉了关于授权地市进行机动车限行的依据。
还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40条规定:遇有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严重影响交通安全的情形,采取其他措施难以保证交通安全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实行交通管制。也就是恶劣气象条件才可以实施交通管制。但是,看着窗外的蓝天白云,这TMD属于“恶劣气象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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