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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文明、和谐的焦作———-岂容他人践踏 朱会传等致10余外地农民投资547万人血本无归 ,倾家荡产———泣血呼吁———
外地10余农民被诱骗到焦作承享欢乐世界投资547万元购置游乐设备运营后,焦作方代表朱会传等公然采取欺诈、欺行霸市、威胁恐吓、暴力、断电、破坏生产经营、强迫我方退出游乐设备经营等不法手段。致使我方2018年春节前至今无法生产经营、损失惨重。
朱会传(焦作承享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诱骗我方到位于山阳区的承享欢乐世界投资游乐设备,约定:朱会传方提供场地,我方投资547万元购置碰碰车等游乐设备并负责独立自主运营。我方收回投资成本547万元后,门票收益双方再五五分成。我方游乐设备运营后,朱会传及其合伙人冯向豪、任志兵、吕志兵等看到我方效益好,提出低价收购我方设备,我方觉得损失太大,我方不同意。朱会传等恼怒万分,在7月份开始在门票销售方面,处处卡我,不出售我的设备门票,想尽办法降低我方的收入,并且不给我方门票款。朱会传多次打电话、发短信说“你如果不低价出售你方的设备,我会想办法让你什么也没有,无条件滚出承享”。“我会找人把你打残,让你方的投资血本无归,我的老板会整死你的”。在2018年春节前,我方正在营业,朱会传每天指使手下人不定时的关停我方设备电源3次到5次,严重影响到游客的人身安全,逼迫我方设备投资运营。我方报警后,朱会传等变本加厉,把我方所有设备电源全部停掉,致使我方彻底无法生产经营,造成损失150余万元。
朱会传说“在焦作,我就是把你方整死,让农民倾家荡产,你去哪个部门告我,也不会有人去管,如果不相信,你方可以去试试”。朱会传说到了,也做到了。
《刑法》226强迫交易罪,第四项;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转让或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其它资产的;第五项:强迫他人参与或退出特定经营活动的。最高检、公安部刑事案件追诉标准【公通字(2008)36号】第28条:造成直接损失2000以上、强迫交易三次以上、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276条破坏生产经营罪,最高检、公安部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公通字(2008)36号】第34条: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破坏生产经营3次以上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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