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在某小区清运土方,渣土办以驾驶员没有带从业资格证把车扣到了焦辉路与山阳路交汇处黎明脚步公园东五十米的停车场(当时扣车没有开具任何罚款单据),5月2日车辆在高新交通管理局处理了,拿着处罚单到停车场,停车场工作人员收取了停车费300元,没有开据任何票据,难道停车场和渣土办有什么交易吗?5月22日,早8;30我去市城管局问他们是否有停车场,渣土办是否有执法权,接待我的办公室主任说他们没有停车场,也没有执法权,让我去其他部门了解情况,态度非常的不好,我便给我开处罚单的高新交通管理局李队长打电话,我给李队长描述了事情的经过,李队长说是渣土办移交给他们处理的。为什么渣土办扣了车又不处理,要移交啊!为什么在4月30日渣土办在没有执法权的情况下崔强非法扣车,并把车开到了他指定的停车场,到停车场,工作人员说没有渣土办崔强的电话是不放车的,难道停车场给渣土办和本人有什么好处吗?还是渣土办是停车场的保护伞。 我打电话咨询纪检委问渣土办没有纪检委,我应该怎么举报,纪检委告诉我让我给住建局纪检委反应,从我反应到现在发帖之日差几天就2个月了,在此期间我给住建局纪委打了两次电话,都让我等,说有人给我联系,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个人给我联系,难道这件事就没有人管理吗?我要去哪里反应啊!没有一个可以给老百姓说话的地方了吗? 谁能告诉我要去哪里反应问题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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