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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房产过户给这些人, 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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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9-12 17:0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 个人取得有关收入 适用个人所得税 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
根据公告规定 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情形,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不过小编也要提醒你 虽然房产继承与无偿赠与 不对当事双方征收个税, 但有些税费你还是要交的! ▼ 一、继承方式
通过直系亲属继承的方式,也就是法定继承的方式。采用这种方式免征契税、增值税及其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只需要承担一定的公证费用。
二、赠与方式
采用赠与的方式虽然免征个人所得税,但赠与双方还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获赠方缴纳的契税一般大概是房产价格的3%,双方还要各缴0.05%的印花税。另外,赠与直系亲属不需要做赠与公证,赠与非直系亲属可能会涉及到一笔公证费。
三、交易方式
采用交易的方式比较复杂。 首先是契税,要看是否为首套住房,且房产面积的大小所承担的税率也不一样。
其次是增值税,房产证年限满两年免征,不满两年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缴纳增值税(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还有相应区别)。
最后是个人所得税,如果房产证满五年且是家庭唯一住房,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不是满五唯一住房,则需要根据相关情况缴纳一定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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