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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徐市长:早上好!
之前,我朋友曾经是马村区流动摊位的经营者,由于是流动经营,无证经营,产生不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想法,垃圾随便丢,走后路面不但垃圾遍地,而且路面留下一片油污。由于我市创卫,朋友就经常与城管打游击,太累没关系,关键是马村区城管晚上10点才走,没有办法干了。之前我曾经劝朋友租一个店铺经营,但他说:租房不但有几万转让费,而且还得买冰柜和保鲜柜,投资很大,更要命的是焦作人有一个消费习惯,在路边摊位消费方便,大多数人都不愿意走一段路到店铺买东西,所以路边流动生意是店铺生意的5-10倍。在我的一再劝说下,我朋友就在解放区上白作太行路29中旁边,花了1.5万转让费租了一间门面房,可是这里经营环境特差,路边流动摊位没有人管理,同行流动摊位每天营业1千多,店铺才一百多,甚至几十元,无法经营下去。希望市长百忙中过问一下,保护合法经营,不忘初心,争取把焦作市的创卫工作真正抓起来!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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