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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地方的建筑物,两年前被拆,两年后又建?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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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4-23 09:5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7年12月4日,解放区政府联合多个监管部门,对民主路与和平街交叉口东南角的存在十年之久的建筑物,定为违章建筑,通知两日内拆除通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楼体业主联合签名要求拆除,业主口号是“和平商厦业主维护合法权益,还我干净商厦”,同时,政府也调取了金德利开发商提供的楼体整体验收和规划图,完全符合了违章建筑,所以被拆除。
2019年12月份,在2017年拆除违建的原址上,重建建筑物,理由是,为了保护楼体电梯(楼体电梯不是一圈都是电梯),整个楼体外围全部像楼体外围凸出有两米和十米不等的距离,在楼体遮雨棚下直接改变了建筑物的属性,变成了一间门面房,出租给国控大药房,已经开始营业,还是原来联合签名的业主们,说楼体空置两年了,为了方便出租收益,所以要求政府部门予以支持这样的违建存在(在建期间,多次反映给解放区政府,建造的业主们,对于建筑物没有任何施工手续,没有政府批发任何合理手续),从2019年12月反映问题,到截止2020年4月20日,政府没有处理问题,在这个过程中,本人也每周继续联系政府监管部门,工程建筑没有停工(除疫情期和春节停工,其余时间都在进行,本人反映的情况绝对属实,请核查小组核查,对于一个两年前政府定为违建的原址上又重新建造建筑物,给百姓一个合规合法的处理结果,还有2017年联合签名要求政府拆除违建,2019年又站出来说需要建造建筑物为了楼体出租的业主们,(难道政府是这些业主的政府,业主如何要求政府,政府就如何做吗)请问政府是谁的政府?没有任何手续,没有取得城管部门的手续,没有取得住建部门手续,没有取得国土规划部门手续,谁给了他们业主的勇气,公然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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