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至15日,沁阳市委9个巡察组分别在被巡察单位召开大会,市委9个巡察组分别向市法院、公安局、风景名胜管理局、扶贫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政务接待中心、市场发展中心、文广旅局等11个市直单位和柏香镇、王曲乡2个乡镇及柏香一街等76个村(社区)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进行反馈。七届市委第十四轮巡察集中反馈工作全面完成,巡察整改工作正式启动。 根据沁阳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7月29日至2020年10月4日,市委9个巡察组分别对市法院、公安局、风景名胜管理局、扶贫办、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公共检验检测中心、政务接待中心、市场发展中心、文广旅局等11个市直单位和柏香镇、王曲乡2个乡镇及柏香一街等76个村(社区)开展了巡察。 就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沁阳市委各巡察组分别提出整改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认真搞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在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市委巡察办将适时组织开展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反馈会上,沁阳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就抓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调,巡察整改是政治要求、政治责任,各被巡察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以扎实有效的措施强力推动整改,要以强烈的责任担当保障整改取得实效。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分别代表单位表态: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切实把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真正把整改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沁阳争先进位、再铸辉煌,奋力建设全面体现新发展理念示范城市先行区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会上,还组织被巡察单位党员干部对市委巡察组纪律作风情况开展了巡察后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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