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车子在车库被雨水泡了能索赔吗?焦作人看过来......

[复制链接]
查看: 8319|回复: 0
8钻石站友
13122/30000
排名
2422
昨日变化

1452

主题

1414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3122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1-7-20 14:0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来
暴雨连续不断
暴雨过后
留下的不仅是
残枝断叶、一地污泥
可能还有众多
剪不断、理还乱的
法律纠纷
比如车子被泡
被折断的林木砸伤
房屋外墙出现漏水
……
今天小编
总结了暴雨来袭后
我们需要知道的
《民法典》中的法律知识
快一起来看看吧~

01
暴雨导致车库车子被泡,小区物业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法官说法:

不行,暴雨若超出人类预防能力限度,达到难以避免、不能克服的程度属于不可抗力。当下天气预报的准确度越来越高,所以在下暴雨时,物业公司对可能发生危及业主利益的情形可以预见。物业公司由于疏忽没预见或未尽最大努力加以防止时,以不可抗力作为抗辩理由不能成立。

物业公司应在暴雨可能发生时,及时通知业主将停放在地下车库的车移至安全位置等,从而减少或防止出现业主车辆损毁的情况。只要物业公司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尽到了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业主不能要求其在事故发生后承担赔偿责任。


02

暴雨天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谁应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官说法:   

户外广告牌或折断林木的权属主体承担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意思是除非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例如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否则就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03

暴雨导致房屋外墙漏水怎么办?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法官说法:

当发现暴雨导致房屋外墙漏水,首先应查看《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看漏水时间是否超过保修期。如在保修期内的,应当由开发商承担修复责任;开发商拒绝修复或者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房屋的业主可以自行修复,修复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如果超过保修期的,因外墙属于业主共有部分,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对外墙进行维修。如果遇到紧急情况,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最 后
小编提醒大家
遇到暴雨天气
一定要减少出行
注意安全
遇到问题不慌不乱
懂法律
不吃亏

来源:焦作日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无感无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