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柠檬的向日葵 于 2021-7-28 17:17 编辑
焦作解放区人民法院发布最新悬赏通告,因被执行人师凤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
焦作发布悬赏通告
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被执行人:师凤文,女,1969年7月1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焦作市解放区商场北街45号楼1单元203号,住焦作市山阳区东环南路一号院129号身份证号码:410804196907170028
生效法律文书:(2020)豫0802民初454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案号:(2021)豫0802执1041号
执行标的:借款本金43330元及利息
县常期限:标的全部执行完比前
县常条件凡向本院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本案的债机得以 实现时,按照执行到位金额的3%支付悬赏金。
悬赏理由:本院在执行许强申请执行师凤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师凤文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悬赏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县常公告
举报电话:0391-3386817
联系人:常法官
本院将对提供线索的人员身份及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来源:解放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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