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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焦作修武县人民法院发布民事裁定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第二条、第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宣告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破产。
具体内容:
2021年4月9日、2021年7月2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经合法债权人会议审核本院确认,申报债权总金额为113219.07万元人民币。经管理人现场清查评估,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目前资产评估价值金额为8769.64万元人民币了。
本院认为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已3处于资不抵债的状态,符合法定破产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企业法》第二条、第百零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宣告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破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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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百度百科介绍:焦作东方金铅有限公司位于修武县,系中外合资企业,成立于2003年7月,属市18家重点企业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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