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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焦作两男子太大胆了!竟敢偷越国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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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5 09:52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温县人民检察院公布两起案件
焦作两人涉嫌偷越国(边)境罪被起诉!

被告人赵某某,男,汉族,初中文化,温县**KTV客户经理,户籍所在地河南省**市**,住**赵堡镇***村*队。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1年7月1日被温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21年11月10日被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0月23日被告人赵某某从中国边境偷渡到缅甸过程中被云南省镇康县公安局抓获并给予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之后三天左右,被告人赵某某再次偷渡到缅甸。2021年6月9日,被告人赵某某在公安机关的电话规劝下主动回国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赵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院认为,结合案情,建议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杨某某,男,1996年1月18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务工,因涉嫌偷越国(边)境罪于2021年7月1日被温县公安局取保候审,于2021年11月10日被温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经依法审查查明:
2020年11月19日,被告人杨某某从中国边境偷渡到缅甸过程中被云南省镇康县公安局抓获并给予行政处罚(罚款4000元),被处罚四五天后,被告人杨某某再次偷渡到缅甸。2021年6月9日,被告人杨某某主动回国自首,如实供述犯罪事实。

被告人杨某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
检察院院认为,结合案情,建议以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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