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加10分!焦作一地发布重要通知!

[复制链接]
查看: 5785|回复: 0
8钻石站友
10151/30000

451

主题

451

帖子

1万

积分

钻石站友

Rank: 8Rank: 8

积分
10151
扫一扫,手机访问本帖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2-4-28 10:2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关于对全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招加分照顾的通知
                                                                                

为了切实抓好我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招加分照顾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    间

2022年4月26日—2022年5月15日

二、优惠政策

全市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三、优惠对象

优惠对象为当年参加中招的农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和农村政策内双女家庭的子女(农业户口的界定:是否属于农业户口、现户口登记地址是否在村委会;是否有承包责任田,以从事农业生产为主要生活来源;是否享受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等几个方面进行具体界定。)。

四、审核程序

1、符合上述条件的对象,持下列证件,于4月28日—5月11日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办事处)文化和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办公室)初审,并详细填写《焦作市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子女中招奖励学业成绩审报审批表》,经初审符合条件的,乡(镇、办事处)文化和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办公室)登记造册,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独生子女户持下列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双女户持下列证件:夫妇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证》。

离婚对象的子女在申报时,要提供父母双方的婚姻史和生育史证明材料。

2、5月12日—5月13日市卫健委对各乡镇、办事处上报的中招加分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3、经市卫健委审核确认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造册,并将最终确认符合条件的对象名单转教育局,落实中招加10分的奖励。

公示时间:5月12日—5月17日

公示地点:村政务公开栏、主要街道、人群密集地等

五、有关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文化和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办公室)要大力宣传,确保无遗留、无漏报,同时严禁弄虚作假,凡出现一例漏报或弄虚作假的,经查实后,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各乡(镇、办事处)文化和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办公室)按照要求严格把关、严格审核,并及时进行张榜公示,市卫健委将不定期进行督查,并将督查结果记入年终总成绩。

                                                                                
孟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来源:健康孟州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分享分享 支持支持 无感无感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布主题 上个主题 下个主题 快速回复 收藏帖子 返回列表 我要提意见!
© 2022-2023 焦作信息港山阳论坛 版权所有  豫ICP备19003319号-5 豫公网安备豫公网安备 41080202000135号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