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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位小尚村中年村民来到中站区司法局府城司法所求助,称其母亲在中站区老君庙砖厂东边的垃圾站拾荒时,遭到另一拾荒人向身后扔废品以及树枝时,扎伤了其母亲右眼内侧眼角处,需要住院治疗,所以请求调解,及时解决费用问题。
为及时解决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快速就医,以免造成损伤的进一步扩大,调解人员及时找到另一拾荒人的家人,详细说明案情,以及受伤人急需就医的拍切需要,同时宣讲《民法典》中有关损害赔偿的法律法规,经过工作人员努力,对方同意支付所有的就医费用。近半个月的就医结束后,调解人员就该案件再次邀请双方当事人进行磋商,经努力,加害方就受害方的就医费用以及以后的再治疗费用达成协议,加害方一次性支付给受害方1800元,当场兑现,受害方以后不再向加害方有任何主张,纠纷双方当事人对于调解结果都非常满意。上述损害赔偿虽然是一起普通的民事纠纷案件,但是通过及时的赔偿损失,使受害方的权益及时得到了弥补,如受害不能得到及时的就医,会导致损害的进一步扩大,也会激化双方矛盾,也正是由于调解人员的及时快捷有效的调解,使纠纷得到了圆满解决,为平安乡村增添了稳定和谐的元素。
来源:中站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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