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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小区] 远大未来城物业之争:别让闹剧损害业主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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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24 15:3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最近不断收到远大未来城业主投诉:远大未来城的物业之争,已经闹了将近一年了。但由于相关部门迟迟不能依法处置,导致问题至今未能得到解决,小区业主人心惶惶,不知物业费应该向谁缴纳,更担心有一天物业服务突然熄火。“现在全国都在搞物业行业整顿,为什么处理我们小区的物业乱象就这么难?”业主们不断提出自己的疑问。
        据业主们介绍,远大未来城的物业之争,始于去年初。该小区交付于2014年,至今已11年有余。根据山阳区住建局确认:金地物业从2014年1月1日开始服务远大未来城小区,且在山阳区住建局备案。君联公司于2024年8月未经法定程序入驻该小区。山阳区住建局同时确认:君联公司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第278条第4款、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第33条、违反《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24条第4款、第32条第3款规定。同时要求君联公司整改。
  
      小区的物业乱象,也引起了多家媒体的关注。去年10月,河南卫视都市频道以“离谱!两家物业同在一个小区,真假美猴王让人花了眼”为题,进行了专程报道。“当时领导们在接受采访时,也明确表示君联物业是非法进入小区的。”几乎每年投诉的业主都表示。
        面对两家物业之争形成的乱象,小区业主们纷纷站出来,希望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实现业主自治来结束这种乱象。面对业主们的申请,去年9月,定和办事处于去年9月正式出具批复意见:同意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
        “但是,因为你懂得的原因,我们小区的业主委员会至今未能推进。同时,由于山阳区住建局和定和办事处的不作为,即使认定了君联公司非法入驻,但是目前君联公司的违法行为依然未被得到纠正,小区乱象依然未能得到解决。”投诉业主纷纷表示。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物业公司入驻小区服务,没有通过法定程序、没有在主管单位备案,是非法的;一个小区有两个物业公司,是非法的。所以,远大未来城的物业之争,其实是“法”与“非法”之争。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对于小区居民成立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定和办事处的批复,小区业主成立业委会的要求,无疑是合理的、符合政策规定的。
        在远大未来城的物业之争中,无论是“法与非法”,还是“居民自治”,解决起来其实都不难。从“法与非法”的角度来讲,如果相关部门早在去年9月便已经向君联物业发出了“整改通知书”,能够严格依据法律办事,如果君联公司拒绝整改,严格根据相关政策处罚的话,相信问题早已得到解决;同样,从“居民自治”的角度讲,如果主管部门能够根据政策尽快指导业主们完成业主委员会,相信以居民自治的方式,问题也得能到解决。
        问题是,到现在为止,矛盾爆发已经一年多了,问题是,无论“法与非法”,还是“居民自治”,已经半年多过去了,却都停滞不前。
        非法行为还在继续,业主委员会成立遥遥无期,业主们的利益还在继续受到侵害,这种闹剧还要持续多久?目前全国性的物业行业整顿正在紧张进行,那些主管部门们,难道不觉得自己在这场闹剧中,失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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